青字[2023]13号
关于举办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2023年秋季学期团校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学习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主题,落实各级团组织对于团校工作要求,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学校将于10月—11月举办2023-2024学年秋季团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2023级新生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和22级新上任团支部书记、院系团委书记、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社团团支部书记
二、管理方式:利用课余时间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
三、培训方式:理论学习、分组研讨、自主学习
四、培训时间:2023年10月—11月
五、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对学员综合评定,具体要求:
(一)学习要求
1.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上交800字以上心得体会;
2.授课结束后,针对授课内容采取百分制试卷考核,考核分数将作为学员评定的重要标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二)纪律要求
1.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需提供经辅导员、学院分团委书记签署意见的书面假条;
2.每次培训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课程开始后5分钟内未到场视为无故旷课。每课时统计并通报到课纪律情况。凡迟到3次、请假2次、旷课1次或代课学员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3.培训期间,学员需按照指定位置就坐,认真学习;
4.上交材料抄袭或未交者、考试舞弊者,不予结业同时给予团内通报或依照《湖北医药学院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5.授课过程中如若发现有玩手机或听课不认真的学员记为迟到。
六、其他:
1.本次培训学员表现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分数集中反馈至各学院团委;
2.本期团校结业可发放第二课堂学分0.4分;
3.未能结业的学员,团校将情况反馈到各学院分团、团支部以及班级辅导员,学员所在分团委应给予批评教育;
4.附件一:2023年秋季团校学员汇总表(Excel)于10月23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分团委组织部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yytwzzb@163.com,请本期学员加入QQ群:585737170;附件二:登记表(Word)请学员在第一次上课时现场提交。
共青团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