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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医药青字[2024]13号:关于举办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团校的通知
2024-10-13 19:13  学工处(部)、团委

青字[2024]13

关于举办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2024年秋季学期团校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主题,落实各级团组织对于团校工作要求,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学校将于10月11月举办2024-2025学年秋季团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2024级新生班团支部书记班长,23级新上任团支部书记,学院团委书记和学生社团团支部书记

二、管理方式:利用课余时间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

三、培训方式:理论学习、分组研讨、自主学习

四、培训时间:202410—11

五、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对学员综合评定,具体要求:

(一)学习要求

1.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上交800字以上心得体会

2.授课结束后,针对授课内容采取百分制试卷考核,考核分数将作为学员评定的重要标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二)纪律要求

1.学员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需提供经辅导员、学院团委书记签署意见的书面假条

2.每次培训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课程开始后5分钟内未到场视为无故旷课。每课时统计并通报到课纪律情况。凡迟到3次、请假2次、旷课1次或代课学员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3.培训期间,学员需按照指定位置就坐,认真学习

4.上交材料抄袭或未交者、考试舞弊者,不予结业同时给予团内通报或依照《湖北医药学院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5.授课过程中如若发现有玩手机或听课不认真的学员记为迟到。

六、其他

1.本次培训学员表现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分数集中反馈至各学院团委

2.本期团校结业可发放第二课堂学分0.4分

3.未能结业的学员,团校将情况反馈到各学院团委、团支部以及班级辅导员,学员所在学院团委应给予批评教育

4.附件一:2024年秋季团校学员汇总表(Excel)于10月15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团委组织部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yytwzzb@163.com,请本期学员10月15日20:00前加入QQ279016044;附件二:登记表(Word)请学员在第一次上课时现场提交

                                                                         共青团湖医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湖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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