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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办法
2024-01-15 10:50 郭俊 团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对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推进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期在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校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队伍,或者以湖北医药学院及其下属单位为名,成立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队伍。

第三条 我校管理志愿服务队伍的官方组织为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校青协”),协会会长一般为校团委在职教师。

第四条 我校志愿服务队伍的建立、管理、运行、考核遵循备案审批、规范运行、科学管理、定期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 队伍建立

第五条 我校志愿服务队伍的建立实行备案审批制。申请成立新的志愿服务队伍,需在征求归口部门和指导老师同意基础上,向校青协提交申请材料。在申请材料中应明确队伍部门归属、指导教师、使命宗旨、主要成员等信息。

第六条 校青协在收到申请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的材料后,应在两周内对是否同意成立志愿服务队伍作出答复。对于新获批成立的志愿服务队伍,需在学校网站做好公示。

第七条 学校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管理志愿服务队伍,全校备案的志愿服务队伍总数不超过40支,具体名单于每年3月5日前后统一发布。

第八条 申请新成立湖北医药学院志愿服务队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队伍归口部门和指导老师明确;第二,志愿服务队伍使命宗旨、工作领域与内容清晰;第三,能够定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每学期至少开展十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 队伍管理

第九条 学校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坚持“谁推荐,谁指导,谁负责”的原则,一般归口部门和推荐部门应一致,归口部门指导老师及其青协分会对志愿服务队有指导与管理的权利,也具有帮助与引领的义务。

第十条 成为在册志愿服务队,拥有以下权利: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以团队名义开展寒暑假社会实践并按规定认定志愿时长;优先获得学校推荐,参与上级单位组织的团队及项目评比;参与年度学校优秀志愿服务队评选;以学校志愿服务队名义参与社会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学校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在册志愿服务队伍应履行以下义务:以自愿、平等、诚信、合法为原则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管理好团队成员与志愿者,要求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十二条 在册志愿服务队伍,每年4月份前须向校青协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每月月底应提交月度工作材料。以上材料将作为志愿服务队年审和优秀志愿服务队伍评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我校对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实行年审制度,各志愿服务队应配合校青协做好年审工作。对于年审考核中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志愿服务队伍,应予以取缔,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年度考核应予以扣分。

第十四条 校青协有管理好志愿服务队伍的责任。应建立志愿服务队伍管理档案,完善志愿服务队申报、管理、激励等档案资料,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十五条 凡在册志愿服务队伍或其成员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校青协可责令撤销并且要求归口部门解散志愿服务队伍:

1.团队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团队中的骨干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

2.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时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3.团队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经核查属实的;

4.申报时弄虚作假,获批后不服从统一管理,在全校范围内造成较大负面舆论的;

5.利用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章 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 学校每年对在册志愿服务队伍进行年审与评优。以营造青春建功良好氛围,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同时对优秀队伍在政策资源配置、各类志愿服务竞赛、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和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 学院青协分会对志愿服务队伍具有指导、帮助的义务,对于在年底考核中荣获优秀志愿服务队伍,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考核可适当加分。

第十八条 优秀志愿服务队伍的指导老师具有参与评选年度志愿服务团队或者年度志愿服务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的资格。

第十九条 优秀志愿服务队伍的负责人应作为青年学生骨干重点培养。各级团组织或所在部门应提供在“青马班”、团校学习、锻炼的机会。负责人不是团员或党员的,同等条件下,应由基层团组织优先列为发展对象,或向党组织重点推荐。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志愿服务队伍的管理。各学院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中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校青协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湖北医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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