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湖北医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校青协”)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志愿服务活动顺利开展,避免资源浪费和资产流失,结合校青协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场地
校青协办公室兼物资存放室位于湖北医药学院汇和美食广场二楼666室。
二、物资类别
校青协物资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服务学校各式各类志愿服务工作及活动。具体包括志愿者服装(衣服/帽子)、志愿者袖标、校青协旗帜、志愿者宣誓牌、垃圾钳、举牌杆、荣誉证书(大/中/小)、书包、印章印泥等,具体如下:
物资 |
志愿者服装 |
帽子 |
袖标 |
校青协旗帜 |
志愿者宣誓牌 |
垃圾钳 |
举牌杆 |
荣誉证书 |
书包 |
印章 |
印泥 |
大 |
中 |
小 |
数量 |
119 |
60 |
71 |
2 |
2 |
500 |
4 |
12 |
9 |
3 |
14 |
51 |
9 |
规格 |
镂空马甲51件,非镂空68件 |
|
40cm*10cm |
2号 3号 |
75cm*100cm,80cm*120cm |
长30cm |
长60cm |
21cm*30cm |
18cm*26cm |
15cm*21cm |
|
4cm*1.5cm*0.5cm |
|
三、管理原则
1、坚持供需平衡原则。按需集中采购,统一管理,努力提高整体效益;
2、坚持借还规范管理。建立闭环式管理机制,明确物资保管人、使用人、归还责任人三级责任,借用有登记,归还有核验,损坏有赔偿;
3、坚持定期汇报审计。安排月度清理督导责任人,以季度为单位在例会中汇报物资使用、发放及损耗情况;
4、坚持生命周期管理。使用年限已满,达到报废标准(一般衣服使用年限为5年)的,要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团委报告,并走正常报废程序。
四、管理部门及职责
负责校青协物资管理的主要部门为管理服务部,在物质管理中具体职责如下:
1、物资采购
(1)根据活动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写明用途、数量、参数、预算等,经主席团、指导老师审核,校团委审批后开展采购;
(2)遵循“按需采购、质价相符”原则,进行质量控制,确保采购价格合理、质量达标;
(3)采购后须及时登记入库,留存票据备查及核销。
2、物资清理
(1)定期开展物资盘点,分类整理并维护;
(2)对损坏、需要发放、维修或者报废物资提出处置建议,报主席团和校团委审批;
(3)一般情况下,大型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物资归库与清洁。
3、物资借用与回收
(1)接受物资借用申请,申请需明确借用物资明细,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借用组织或部门及责任人;
(2)对逾期未归还的物资进行提醒与敦促;
(3)回收时检查物资完好性,登记损耗情况、损坏原因;并对不规范使用造成的损坏予以追责。
五、物资借用流程
1、提前预约:提前联系校青协管理服务部门,说明借用物资、数量、时间以及事由,管服干部核实在库物资数量后,向借用方回复;
2、物资领取:借用人需根据约定时间在值班室领取物资,领取时需在借用表上登记借用物资名称、数量,借用和归还时间,负责人组织、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借用人现场清点并检查借用物资状态(如服装是否有污渍、破损)确认无误后方可领用;
3、物资归还:物资需在借用时间截止前准时归还,校青协管理服务部值班干部在接收归还物资时需检查物资状态,完好无损、数量无误后,可在物资借还表上注明归还日期,确认归还。
六、损坏赔偿与违规处理
1、对于自然损耗问题,由管理人员如实登记并及时在例会上向校青协组织及指导老师汇报;
2、借用期间因人为原因导致损坏的,借用方需根据损坏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若有丢失按原价赔偿或购买同规格物品;
3、故意损坏或拒不赔偿者校青协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扣减其志愿队或青协分会年末考核分数,并限制后续借用;
4、管理人员因失职导致物资损坏或丢失,需视具体情况赔偿相应的金额,若未按要求登记或交接,通报批评并扣减考核分;
5、超时未还者,管理人员需主动联系催还,并进行备案处理,未及时归还会影响其后续借用。
七、附则
1、本办法的一切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湖北医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