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医药青字[2026]2号:关于开展2026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1发布时间:2026-03-09浏览次数:14

青字[2026]2


关于开展2026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班团支部:

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推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工作的总体要求

推优”工作应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组织下、在班级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考察。推优团组织在形成考察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都必须经过团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并通过团员大会表决推荐。在进行“推优”工作前,各级团组织应召开团员大会,向所在团组织成员传达“推优”工作的精神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推优比例

(一)班级团支部推优比例

团员推优尽量向低年级倾斜,2025级团员推优比例15%2024级团员推优比例12%2023级团员推优比例10%2022级团员推优比例8%(五年制),专升本班级推优比例为8%

(二)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推优比例

校级学生组织团支部名额见附件、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推优比例为10%


三、推优的基本步骤

为保证推优工作有序进行,先开展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团支部的推优工作,推荐名单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反馈至各学院班级团支部,后再进行班级团支部推优工作,避免重复推优(校、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推优不挤占班级推优名额,但需全部回归班级团支部进行民主表决)。

(一)校、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推优基本步骤

1.校、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委员会对上一年度团员评议中被定格为“优秀”等次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讨论后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2.校、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3.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4.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5.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表决(必须占半数以上团员同意),形成初步推荐名单;

6.校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推荐名单由校团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反馈到各学院团委,后期在班级进行民主表决。各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团支部推荐名单由各院团委组织部汇总审核后反馈到各班级,后期在班级进行民主表决。

(二)各班级团支部推优的基本步骤

1.各班级团支部沿用(202512月)组织生活会定格情况,对上一年度团员评议中被定格为“优秀”等次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经讨论后确定班级推优候选人名单;

2.校、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推荐对象和退役大学生推荐对象,原则上不挤占班级名额,但必须同班级团支部推荐对象一同进行全班民主表决(所有推荐对象得票必须达半数以上团员同意方可报送);

3.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5.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6.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表决(必须占半数以上团员同意),形成初步推荐名单;

7.按推优比例形成初步名单(若班级内校、院、班推优对象总人数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20%,则各团支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校、院、班推优对象进行综合考察,确保全年本支部推优对象人数不超过全班团员人数的20%);

8.最终形成的初步推荐名单报送至学院团委;

9.团委审核后在学院团学工作网站上和班级团支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不少于5,确定无异议后汇总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10.校团委核定、公示后无异议,以文件形式将最终结果反馈至各学院;

11.团委组织各团支部按要求准确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后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12.校团委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校团委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说明以及考察材料等向党支部推荐。

(三)研究生推优工作

各学院团委针对28周岁以下的研究生团员青年进行团员定格和团情调查,参照本科生班级团支部推优要求开展推优工作,各研究生班级推优比例不超过班级团员总人数的20%,各二级学院团委负责本院研究生推优材料的审核及报送。

(四)青年教职工推优工作

青年教工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推优工作,推优比例不超过20%,推优名单汇总至青年教工团委报送至校团委。


四、推荐对象的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推优候选人须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具备一年及以上团龄且自愿递交入党申请志愿书,上一年度团员评议中被定格为“优秀”等次。推优有效期为2年,推优后两年内不可再次进行推优。

推优”的具体条件是:

  1. 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5.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从严治团相关要求。

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团相关要求,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青年团员思想引领的重要载体,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更加注重考察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考察其综合素质,不能简单以“票数”和“学习成绩”确定人选,对于受过处分等不符合条件的团员一律不予推荐。

(二)注重细节,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有序。

细节决定成败,要做到“推优”的过程完全公开透明、“推优”的要求和流程全体团员知晓。应当召开的会议,必须召开。要对符合“推优”条件学生的团员证、身份证、成绩单、评议表、第二课堂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各学院进行留存。

(三)完善档案,扎实推进“痕迹化”管理。

推优会议相关的议程、记录、图片、线上投票结果等各类资料均应整理存档备查并将会议记录上传至智慧团建,做到有据可查。校团委将不定期抽查各学院“推优”工作规范情况。监督团员民主大会召开情况和过程性材料是否真实、详实、规范。


六、时间安排

39日至311,各级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向所在团组织成员传达“推优”工作的精神和具体实施办法。

312日至316,校、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同时间段推优,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对团支部内推优候选人进行民主表决是否推荐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推荐名单。校级学生组织团支部将名单报送至校级学生组织团委,由校级学生组织团委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院级学生组织团支部推荐名单自行留存。

317日前,校团委组织部将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名单分解至各团委审核、公示,并留存。各院团委将审核后的校、院级组织团支部推荐名单分解至各班级团支部。

318日至322,各班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对班级推优候选人和校、院级推荐对象及退役大学生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表决是否认定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将结果报送至学院团委。

323日至329日,团委将该学院全部推优候选人名单审核后在学院团学工作网站上和班级团支部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无异议后汇总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330日至41日,校团委审核、公示各团委报送名单,印发2026年推优名单。

43日前,各学院填写并报送《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至校团委组织部。

45日前,校团委将推荐表反馈给各院党委。

联系人:李沁柔  电话:19507196229

校团委组织部邮箱:hyytwzzb@163.com


附件1:《推优报送文件及注意事项》

附件2:《XX学院2026年度“推优”名单》

附件3:《各班级及各学生组织团支部名称》

共青团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


附件1:推优报送文件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2:XX学院2026年度“推优”名单.doc

附件3:各学生组织团支部名称及简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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