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校外志愿活动认定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寒暑期校外志愿活动时长审核管理,提升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对现行校外志愿活动认定材料相关文件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更换内容
本次更新涉及“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校外志愿活动时长认定材料要求”“个人材料模板”“团队材料模板”等文件。新文件重点对志愿活动照片拍摄规范(含水印相机使用要求)、材料提交标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具体详见附件。
二、文件生效时间
新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文件同时废止。发布前已按旧文件开展且尚未完成认定的志愿活动,仍沿用旧文件规定;发布后开展的活动,一律按新文件执行。
三、材料提交与审核要求
1. 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新文件标准,及时提交寒暑期校外志愿活动时长认定材料;
2. 校青协将按照新文件要求开展审核工作,确保认定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新文件内容,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并在实践中严格落实。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湖北医药学院青协联系。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志愿服务队伍管理办法
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计划表
附件3:今日水印相机app使用指南
附件4: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校外志愿活动时长认定材料要求
附件5: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寒暑假线下实践活动志愿时长认定办法
附件6:个人材料模板
附件7:团队材料模板
共青团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1日
(联系人:杨紫涵;联系电话:0719-887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