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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医药青字[2024]4号:关于成立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的通知
2024-03-18 20:54  学工处(部)、团委



青字[2024]4

关于成立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的通知

团总支、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共青团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加强全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延伸,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社团管理办法》,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学生社团中建立功能性团支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教育评价改革新要求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全面融入“大思政”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生社团中的政治功能,积极扩大团组织的有效覆盖面,提升学生社团的组织活力,推动学生社团发挥好第二课堂的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功能,让学生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延伸专业能力、培养学习兴趣、丰富业余生活,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

二、组织设置

1.校团委总体负责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各学院团总支在校团委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所指导的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

2.申请成立团支部的学生社团必须是经学校团委正式审批注册成立的合法性学生社团。

3.学生社团共青团员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的,原则上均须申报成立功能型团支部,依托挂靠单位团总支进行建设。业务指导单位为职能部门的,功能型团支部依托校团委进行建设。

4.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根据实际设置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可按照团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划分团小组。

5.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主要组织团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团员,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团内评优推荐工作等,监督学生社团的换届工作、活动开展、财务管理等。

6.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不具备发展团员、处分处置团员、收缴团费、接转组织关系、推优入党、团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等功能,团费缴纳和团内统计均在团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进行。

三、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的工作职能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 议精神,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等。

2.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学生社团实际情况, 制定并执行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社团团支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相关工作,民主决策并监督执行所在学生社团发展方向的重要决议。

3.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会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开展“三会一课”。

4.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做好经验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5.组织学生社团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服务校园文化活动。

6.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7.做好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成员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四、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委员会结构构成及职责

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委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 则,综合考虑支部委员会结构的合理性和委员候选人综合表现, 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 人, 其中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兼任。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内。如支部团员人数众多,可增设其他工作岗位,具体工作由业务指导单位党组织及团组织进行指导。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应按期换届选举。

具体职责如下:

1.团支部书记:主持学生社团团支部全面工作,具体包括: 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团组织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监督社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组织委员: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情统计工作; 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在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团务知识。

3.宣传委员:按照上级党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团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五、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成员的权力和义务

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除必须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规定的所有团员义务和享有《团章》规定的所有团员权利外,还拥有以下义务和权利:

1. 团支部成员须认真学习并遵守学生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团支部成员只在班级团支部进行团籍注册和缴纳团费,不重复注册及收缴团费。

3.团支部成员是一个团籍两种身份,不仅是班级团支部成员,同时也是社团团支部成员,需参与两个支部的活动。

4.团支部成员须在学生社团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参加学生社团团支部的人员登记。

六、团支部成立程序

1.各学生社团向业务指导单位提出建立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申请(附件 1)。

2.各业务指导单位收到成立团支部申请后,需在三日内给予明确批复。

3.学生社团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 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委员数和名单(附件 2)。

4.向业务指导单位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 3),并于3月27日前送至业务指导单位。

请各业务指导单位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团支部成立工作结束后将纸质版材料于3月30日前交至校团委社团服务部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校园委社团服务部邮箱hyytwstfwb@163.com。

青团湖北医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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