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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2024-01-20 08:48 郭俊 团委

为规范我校大学生服务中心志愿服务活动的记录和管理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的志愿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服务中心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位于科教楼三楼大厅,隶属于湖北医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校青协”),主要负责人为校青协副会长或校青协公共关系部部长。

服务中心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为我校学生办理学生证、激活火车购票优惠卡、补办校园卡、打印我校奖学金荣誉证书和学生成绩单等。

服务中心每年招收120名左右的志愿者在科教楼三楼服务大厅值班,一年工作期满后换届,值班人员管理采取排班制度,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相对稳定。

二、服务中心志愿者遴选

服务中心志愿者遴选和换届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初“志愿起航汇”中进行。志愿者遴选分为面试、培训、上岗试用、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四个环节。遴选工作主要由校青协公共关系部牵头,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态度、沟通和应变能力。在面试环节,应至少有一个校青协主席团成员参加。

三、服务中心志愿者培训

培训工作由校青协公共关系部牵头,分批对通过面试的志愿者开展1-2次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在工作QQ群中通知。

培训内容围绕服务中心的核心工作展开,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者业务培训后未及时填写无课情况统计表,影响了排班工作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

四、服务中心志愿者值班要求

(一)值班前须完成报名

服务中心的志愿者,须关注QQ工作群发布的工作排班表。在收到表后及时核对自己值班时间与上课时间是否冲突,若存在冲突或者疑问,应第一时间向负责人反馈。

志愿者须根据排班表(一般在值班前一周周五18点前发布)在上岗前一周周日20:00点前,在“志愿汇”系统完成报名。

若因报名不及时造成无法签到或签到时长不足等情况,在考核中作为事故处理,累计出现3次事故的志愿者,服务中心可以按照本规定予以辞退。

服务中心每一班的值班人员一般由1名校青协干部和2名志愿者组成,特殊情况会安排3名值班志愿者。

(二)做好值班工作准备

开展值班前应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2)规范着装,着正式的衣着和志愿者服;

(3)及时签到;

(4)打开相关仪器设备;

(5)到科教楼505办公室领取钢印。

(三)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1.主动解决来访者所办理的业务,包括:

(1)新生学生证填写及办理(要求和注意事项见附件1)

(2)在校生学生证补办或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

(3)火车购票优惠卡的激活(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3);

(4)其他业务。

2.主动询问来访者诉求,做好信息登记和反馈。

3.对于比较紧急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及时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并想办法推动解决。

(四)规范“签退”和工作交接

1.值班结束后,应及时在“志愿汇”签退。志愿者签退时间根据值班表上的时间确定,一般为上午10:00或11:30,下午4:00或5:30;

2.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离开前应向校青协值班青协干部报告并及时签退,青协干部须向队长报告并在志愿者考核打分表上做好备注与说明。

3.值班结束后,做好工作交接和钢印归还。

五、服务中心志愿者请假规定

1.服务中心的值班人员根据值班安排表有序开展值班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者请假。

2.若值班人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应最晚于值班前一天向队长履行请假手续。队长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统筹和换班安排。

3.当天因急事临时需要请假的同学,须向校青协干部或者服务队队长做好解释和说明,尽量不影响工作。

4.请假和考勤纳入到青协干部和志愿者考核当中,校青协值班干部与值班志愿者在工作中互相监督。

5.找人换班或替班,可以不向组织请假,但如果出现事故,由值班者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六、服务中心考核机制

服务中心对校青协值班干部的考核,参照校青协相关干部考核制度。服务中心对值班志愿者的考核,采用积分制,每次值班积分为40分(具体见附件4),学年内未因为事故被辞退的志愿者可以参与“大学生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评选。

志愿者得分,每年度分别在3月、6月和12月进行核算与公示告知,作为年度评优的数据支撑。校青协每年九月前后会统一对青协干部和志愿者在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优表彰。

(一)奖励机制

1.考核排名在前30名的志愿者为年度“大学生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学校统一颁发证书;

2.排名前50名的志愿者可获得0.2二课学分奖励。

(二)惩罚机制

以下值班事故应予以扣分:

1.不按要求在“志愿汇”系统完成报名,需要单独被提醒的,每次扣10分。累计3次出现相同问题的,校青协可以直接以辞退处理;

2.不规范签到(如多签、早签、不签等),每次扣10分,出现3次不规范签到的可予以辞退;

3.无故旷到,本次值班记0分,考核中旷到1次扣10分,出现3次旷到可以予以辞退;

4.请假每次扣5分,累计5次因为请假造成值班志愿者人数不足,校青协可以直接以辞退处理;

6.迟到五分钟扣1分,十分钟扣2分,十五分钟扣3分,迟到15分钟以上扣5分;迟到30分钟算旷到。

5.值班过程中,因业务不熟或者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或者产生负面舆情的,经核实确为志愿者问题,每次扣20分,累计出现2次,校青协可以直接以辞退处理。

八、注意事项

1.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具体处理方式由校青协公共关系部视具体情况决定。

2.本办法的一切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湖北医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4年1月20日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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